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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教育部公告之「海外旅遊學習(遊學)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」第16條第2-4項規定,遊學團業者辦理旅遊學習業務時,應投保最低金額新台幣1,000萬元之「履約保證保險」或以1,000萬元之「銀行保證」替代之。此項履約保證保險的投保範圍,係因應業者如發生財務問題,導致所安排的旅遊學習活動無法完成時,可於保險金額範圍內給付消費者。有20年經營歷史的STAGE遊學,不論是遊學團規定的履約保險、責任保險及遊學團定型化契約的簽訂,都100%符合教育部的規定,ㄧ直以來秉持著遵守教育部規範的條件,為台灣學子提供最好的保障與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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